政务频道
基本情况 | 内设机构 | 新闻报道 | 政策法规 | 通知公告 | 统计数据 | 文化建设 | 资料下载
业务频道
卫生检疫 | 动物检验检疫 | 植物检验检疫 | 食品检验监管 | 化矿检验 | 轻纺检验 | 鉴定管理 | 检务业务 | 认证认可
当前位置:
首页>办事指南>化矿检验
日本正式公布纺织品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政令
(2015-06-10)
[字号: ] [收藏]  [打印本页]  [关闭]
 

   2015年4月8,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第175号政令,对《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》(昭和48年法律第112号)进行修订,正式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为有害物质,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,该政令于201641日正式实施。届时,只有符合政令规定的纺织品才能在日本销售。

  《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》的修订包括:

  (1)根据规定,禁用特定偶氮染料的家居产品范围为:禁用特定偶氮染料的纺织品:尿布、尿布覆盖物、内衣、睡衣、手套、袜子、中衣、外衣、帽子、床上用品、地毯、桌布、领饰、手帕、毛巾、浴垫及相关产品。禁用特定偶氮染料的皮革和/或皮毛产品:内衣、手套、中衣、外衣、帽子和地板覆盖物。

  (2)经气相色谱质谱仪测试,24种特定的芳香胺含量被限制不得超过30毫克/千克。

  (3)修订检测含有三苯基锡(TPT)和三丁基锡(TBT)的家具用品的测试方法,用气相色谱质谱仪替代无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二维层析色谱法。

  (4)修订检测含有甲醛的家居用品的测试方法,用醋酸-醋酸铵缓冲液替代吸光度测量过程中的净化水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息来源:WTO检验检疫信息网

  
 
 
版权所有: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      网站管理:365bet体育在线导航办公室
地 址: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7-3号 邮政编码:125000  邮箱:huludao@lnciq.gov.cn
ICP备案编号: 辽ICP备09005914号   技术支持: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化管理处